
明朝,一寡妇看木偶戏,用银子打赏了艺人,艺人回赠她一只木偶。夜里,木偶变成英俊书生,向寡妇大献殷勤,讨得了她欢心。到了白天,俊书生就变回了木偶。数月后,寡妇离奇怀孕,见隐瞒不住,去道观找到一道姑,说出实情。
事情若只当成怪谈,未免太轻。真正令人心惊的,并非木偶之变,而是大明律法与乡里清议。洪武元年,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后整肃礼教,《明史·列女传》记载,洪武初年朝廷下诏,各府州县将守节妇女具名上报。
地方官若查得实情,可为其奏请旌表。自此,守节不再只是家门私德,而是国家所倡。
寡妇名月如,成婚三月即失夫。李家大郎外出谈生意遇害,家族将不祥之名压在月如头上。月如不敢言辩。李家为乡绅之家,门前悬挂的节孝牌坊,正是永乐年间所立。
这样的家族,容不得丑闻。
嘉靖朝以后,节妇数量大增。地方志中屡见“某氏守节三十年,诏旌其门”。名声与牌坊相连,女人的命运与家族荣耀相连。月如知道这一点。
月如守寡近一年,腹中却有动静。若被族老查问,宗族或以私刑处置。明代《刑法志》记载,虽律例未设沉塘之刑,但宗族干预屡有发生,官府多以教化为名息事。
月如前往道观,并非偶然。明代女冠之事在《明史·释老志》中有载。许多女子因家门不容而入道。嘉靖年间崇尚道教,朝廷亦尊崇道士。道观成了妇人避风之所。
月如所到之观,供奉三清,香火不盛,女冠多为寡居之人。
女冠听完经过,没有斥责。女冠讲起《本草纲目》中的草药,说麝香、红花皆有行血之功。李时珍成书于万历六年,记载药性详尽。民间早已知其用途。女冠取药熬煎,月如饮下,痛至天明。
腹中之事,就此了结。
回到李家,月如将木偶丢弃。那只木偶原本来自市集。万历年间,《帝京景物略》记京师灯市有傀儡戏。江南亦然。市井热闹,与深宅寂静成两端。
白日里,李家厅堂议论乡里,提及某节妇获旌表,语气中带着敬意。夜里,月如独坐,灯火摇晃。
李家族长曾言,守节可为子孙留名。族长举例,说成化年间某氏守节五十载,终获朝廷旌表。月如听着,只觉胸口发闷。月如没有辩解,也未再踏入市集。
时间推移,嘉靖、隆庆、万历相继而过,旌节之风未减。各地府志中节妇名册越来越长。月如的名字不在其上,却在李家账册里,被写作“守节妇林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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